各会员单位、医药供应链相关企业: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回首这几年医药物流行业走过的路,风云变幻、五味杂陈。回顾过去,车轮碾过的公路,航空飞过的痕迹,这一路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敢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医药企业与医药人。他们从全民健康和实现国家长远发展出发,加快推进了健康中国建设,使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国民健康水平也得到持续提高。因此,为发挥行业引导及标杆示范作用,挖掘、表彰在医药供应链领域具有创新性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个人,推动医药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国组织开展“2020年度医药物流行业奖项”评选活动。
此外,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起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敢于深入疫情防控一线的医药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医药供应链行业“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将同期在全国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
以上奖项的评选结果将于11月18-20日在河南郑州举办的“2020第七届中国医药物流行业年会”上正式公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
二、奖项设置
2020医药物流行业年度企业
2020医药物流行业成长潜力企业
2020医药物流行业年度人物
2020医药物流行业新锐人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①申报阶段(2020年9月11日—10月23日)
其中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需经过社会调研、考察,申报阶段为2020年9月11日—10月16日。
● 评选组委会秘书处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医药物流行业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
●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可以通过协会自荐。相关协会、院校、研究机构、企业可推荐候选企业及个人;
● 自荐企业及个人、推荐单位可在活动官方网站“医药物流网”和官方微信(yiyao_56)下载申报表,报送奖项评选组委会秘书处。
②评审阶段(2020年10月23日-10月31日)
秘书处对推荐和自荐的候选企业及个人进行参选资格审查,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现场开会讨论,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专业评审,根据候选企业及个人情况、申报及推荐理由的充分程度、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结合协会背景调查及专家评审意见,最终确定获奖企业和个人名单。
③公布颁奖(2020年11月20日)
秘书处将在2020第七届中国医药物流行业年会上同期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奖。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原则上至多同时申报“2020年度医药物流行业奖项”一项企业奖项和一项人物奖项,因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为不同类型,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须为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诚信经营且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承诺申报材料及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内容齐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及个人需填写申报表
1)申报企业、个人需满足申报表“申报须知”中的相关条件后方可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准确、全面;
3)需提交申报表word版本一份(无需签字及盖章),PDF版本一份(需签字及盖章)。
2、报送企业申报表的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LOGO(尺寸超过500*300的JPG文件或矢量文件);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其他辅助性材料:企业简介、发展历程、运作经营管理经验、典型成功案例等介绍材料、如果企业已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请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3、报送个人申报表的同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近期商务照片一张(JPG文件,分辨率100以上,尺寸要求300宽*500高左右);
2)个人简介。
4、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五、申报须知
1、本次评选活动无需报名费用;
2、参赛者提交的申报信息均会保密,组委会不会泄露任何信息;
六、评选组委会
联系人:梁媛
电话:18610760026
邮箱:ly@cpl.org.cn
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医药物流行业奖项企业奖项申报表
附件二:2020年度医药物流行业奖项个人奖项申报表
附件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