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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工作的通知

2017/1/3         

医药冷链相关企业:

    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自2014年7月以来,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已开展五批《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试点企业评选的工作,共计196家企业成功入选。为了积极响应政府相关部门的号召,不断推进该国标的宣贯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标准第六批试点企业工作,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企业类型:

    医药生产企业、医药经营流通企业、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

 

二、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企业类型符合我国医药冷链产业导向;

(三)自愿参加标准试点工作;

(四)第三方医药冷链物流企业必须有半年以上医药冷链业务;

(五)国标试点企业授牌仪式将在“2017第六届中国医药冷链物流峰会”上举行;

 

三、申报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晓

    电  话:15911188972  010 -51607756

    传  真:010-68189989

    邮  箱:wangxiaoxiao@cpl.org.cn

 标准试点申报企业请将报名文件(详见申报书)于2017年3月3日之前发送至wangxiaoxiao@cpl.org.cn。

 

附件1:第六批《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申报书

附件2:《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3:《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

 

备注:试点企业→达标企业→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请详细阅读)

1、试点企业:申报企业满足申报条件,提交申报书审查通过即可申报试点企业;

2、达标企业:试点企业统一参加培训,企业自检,如达到标准细则要求且为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会员企业即可申报达标企业,标准专家组将根据标准细则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3、示范企业:达标企业满两年后(期间将进行飞检),需提交达标企业报告书,即可申报示范企业,标准专家组将根据企业依据标准实际运营情况,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审一次,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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